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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6-2-9
【法律文号】:苏劳社鉴[2006]3号 【执行日期】:2006-2-9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苏劳社鉴[2006]3号
【字体: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进一步扩大统考规模,提高鉴定质量,现将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的时间及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年,我省在继续组织 秘书、营销师 (推销员)、公关员、项目管理师、物业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电子商务师等10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和物流师、职业经理人、职业培训师等3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将新增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公共营养师、企业文化师、信用管理师、 黄金投资分析师、珠心算教练师、鉴定估价师(旧货行业)等新职业的试验性 全国统一鉴定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 /机械/建筑)、计算机网络管理员2个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二、 2006年全国统一鉴定定于5月20-21日和11月11-12日举行,新增职业的试 验性 鉴定在 3月、5月、9月和11月统筹安排,为保证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质量,各市和省有关单位可按每职业选择1-2个具备条件的单位申请成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一),经相应部门资质审核通过并报省鉴定中心备案后,承担本地区试验性鉴定工作,试验性鉴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全省统一鉴定定于3月25日、5月20日、9月23日和11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三、 2006年 秘书职业的鉴定方式调整为理论知识考试(包含职业道德和基础业务素质两部分)和技能操作考核(包含案例分析和工作实务两部分),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场安排和派遣监考人员等相关工作。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全国统考于开考前 32天、全省统考于开考前25天。各市和省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将“报名录入器”生成的“考生报名数据”和《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报省鉴定中心。省鉴定中心按规定将考生信息报部鉴定中心或组织专家命题组卷。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省鉴定中心通过统考系统自动生成, 于各职业开考前 15天下发至 省属统考报名点和各市鉴定中心 。 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各市要在统一鉴定前 10天将考场安排表(见附件四)生成电子文档报省鉴定中心(E-mail:zz@js.lss.gov.cn),省鉴定中心将在7天内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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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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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6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对企业招用的残疾人员办理病退问题请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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