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唐延芹局长和孔长起副局长批示同意,现将《2006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劳动保障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少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研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做的十件实事,以宣传贯彻“两法”(促进就业法和劳动合同法)、制定和修改“两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和养老保险条例)、完善“五险”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为工作重点,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天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 基本工作思路:积极贯彻经济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想问题、定政策从弱势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出发,兼顾公平与效率,实事求是。强化劳动保障立法前期调查研究。在课题调研和信息传导方面,努力做到信息来源的广泛性与准确性相结合,以调研成果的可行性带动法规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公正性和相对稳定性;在法制宣传和服务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原则,千方百计送服务,实实在在解难题;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方向,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二、2006年劳动保障法制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配合今年即将出台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提前进行准备研究。按照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延伸再就业优惠政策,将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同时,还要做好劳动关系确认、劳务派遣、解雇补偿、竞业禁止等一系列劳动关系问题的前期研究,为出台地方配套法规政策的做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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