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2005年12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何鲁丽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做好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工作,劳动保障部要求,上半年在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一次整改活动。为此,我们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制定了我省的整改方案。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整改。
劳动保障部将于5月份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省厅也将开展检查活动。各市要在今年4月底前,将整改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向省厅报告。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
河北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所提整改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整改内容
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结合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整改时间和进度
整改时间为2006年上半年。3月中旬,各市要制定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月底前,要将阶段性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向省厅报告;5月份,迎接劳动保障部检查。整改工作的安排,要注意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近期工作重点和中长期工作目标衔接,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之中。
三、整改分工及具体任务
为明确责任,我们按照省厅机构设置确定了工作分工。责任处室按照分工负责省市县三级本业务口的整改工作。所列组织实施单位为两家以上的,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协调厅内有关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任务的完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实施)
(二)加大《劳动法》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劳动法》的认识
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怀着对劳动者的深厚感情,加大对《劳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要使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切实提高对《劳动法》重要性的认识,精通《劳动法》的主要内容。要指导各地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学习培训,重点对新成立和发生过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学法、守法,进一步采用劳动者易于接受的形式,引导广大劳动者运用《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我省的实施意见,继续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政策扶持,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统筹做好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
2、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用好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3、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建立各级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抓好检查落实。
5、加大对劳务派遣监管力度。研究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实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和劳务派遣备用金制度,将其作为派遣机构工商登记的前提条件。(就业处、职介中心、训练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