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01〕113号)规定和市统计局发布的2002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现将200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公布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以2002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8507元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企业以2002年度本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5581元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从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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