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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4-11-25
【法律文号】:青政办字〔2004〕54号 【执行日期】:2004-11-25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政办字〔2004〕54号
【字体: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创业工程,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国家《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中心,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为目的,综合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服务平台和示范推动作用,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加快培养一大批创业型“小老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局面,为“小老板”队伍的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业工程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和主要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构筑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贷款担保、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运作的创业工程工作体系,造就一批成功的中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每年组织7000名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劳动者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其中参加创业培训人员达到3000人;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的效应;企业经营改善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范围。实施对象为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农村劳动者,组织实施部门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以及大中专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
  (三)主要工作
  1  创业培训。主要是开展SIYB知识培训。一是开展“小老板”开业培训。在创业指导的基础上,对具有创业条件、尚未开业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指导其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并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小老板”提高培训。对已经开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业务能力,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开展“单项模块”知识培训。围绕扶持“小老板”创业和发展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运作、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知识培训,满足创业者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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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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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省相关法规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六位一体”劳动保障维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贯彻青政发〔2004〕17号文件有关劳动保障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青政发〔2003〕78号文件有关劳动保障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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