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生态化工园)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阜宁县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希遵照执行。
阜宁县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3年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一)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3.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03%。
(二)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完成财政收入3.85亿元,比上年增长27.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5.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市场物价平稳运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4%,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
(四)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4%。
(五)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5亿元,比上年增长6%;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48元,比上年增长14.4%。
(六)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3.84万人,城乡私营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5.87万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329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
二、2004年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004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如下:
(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
(二)财政收入增长19.5%;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200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和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经测算分析,2004年全县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目标为:
(一)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0%;
(二)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预警线18%;
(三)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四、工资指导线的实施要求
(一)各类企业都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依据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本年度企业工资增长率及增资方案。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年度工资增量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增长预警线。
(二)工资指导线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企业在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时,要依据工资指导线,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三)各企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经济状况,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促进企业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
五、本指导线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