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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浙江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1998-11-18
【法律文号】:浙劳函[1998]134号 【执行日期】:1998-11-18
浙江省劳动厅
浙劳函[1998]134号
【字体:  
关于在工伤事故中造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属重伤范围的复函

  衢州市人事劳动局:
  你局“关于工伤事故中造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是否在重伤范围内的请示函”收悉。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4.2条重伤的损失工作日范围是等于和超过105日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13.2条骨盆不稳定性骨折的损失工作日为2000日的规定,我们认为在工伤事故中造成受害者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属重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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