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4-9
【法律文号】:吉政办明电〔2006〕50号 【执行日期】:2006-4-9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政办明电〔2006〕50号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全面推进我省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的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看,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着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大、进度不够快、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按照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结上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州)政府要对去年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所辖县市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1日前报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清友、王文军,联系电话:0431-5611221,E-mail:rstfgc1788@126.com。
  二、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
  各地要严格按照去年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今年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步伐。还没有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的市(州),“五一”前必须召开会议,完成动员部署工作;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要争取尽快出台。要确保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今年适当时候,省政府将专门召开会议,直接听取各市(州)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省政府督查室和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地方和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要把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没有组建组织领导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在组织实施改革工作中,要加强政策研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要在完成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确定的“规定动作”同时,积极探索研究事业单位其他配套改革。各市(州)要切实担负起对所辖县(市、区)改革工作的调度指导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更新和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外语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测绘局各级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吉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启用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度的通知
·进一步加快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度的通知
·对吉林省人事厅《关于人退发〔1990〕5号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吉林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