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颁布日期】:2006-10-12 |
| 【法律文号】:(武劳社〔2006〕73号)
|
【执行日期】:2006-10-12 |
|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武劳社〔2006〕73号)
|
![]() |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武政办[2001]264号)的有关规定,大力支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工作,经研究确定江汉区满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1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望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