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6]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的战略部署,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监管,积极稳妥地实施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二、 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 要根据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把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