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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7-5-15
【法律文号】:京劳社培发【2007】85号 【执行日期】:2007-5-15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培发【2007】85号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意见》的通知

  各局总公司,各技工学校: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文件精神,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现将《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另外,为检查各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的实施情况,我局将于年内,组织开展技工学校校企合作效果评估工作,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意见
  ? 2、北京市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
  附件1:

  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校企合作
  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精神,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的意义
  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目的是建立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环境和资源,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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