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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颁布日期】:2007-6-26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7-7-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按照责权对等、贷款普遍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资金充分运用原则,并结合北京实际,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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