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26号)要求,为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决定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替加色罗(西药第843号)。各地要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相关药品的调整工作。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