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7-4-17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2007]160号 【执行日期】:2007-4-17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2007]160号
【字体:  
关于改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农垦总局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防止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经研究,现对我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大联合审批和深入调查了解的力度
  由厅工资处、社保一处、法规处和省社保局养老保险处1名负责同志组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查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采取抽查办法对报送提前退休人员较多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提前退休对象有关情况。
  二、改进报送审核的工作时间和程序
  为了使审核工作有较充裕的时间,从今年5月1日起,由现在的每月报批一次改为一个季度报批一次,即各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我厅接收材料后进行初审、网上公示和调查核实,最后呈报分管副厅长审批。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审批完毕。
  三、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的长效机制
  (一)继续完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市县、本部门正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认真进行清理,由用人单位登记造册,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于今年6月30日前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我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统一发放《特殊工种作业证》,特殊工种人员务必做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证》每三年验证一次。
  (二)建立健全特殊工种职工档案。各用人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应向我厅报送上年度《特殊工种职工花名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负责存入计算机管理,作为以后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海口市、三亚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和农垦总局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据此通知精神制定出本市、本系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程序和改进意见,报我厅备案。
   附件: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见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口径问题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关于改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补发原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为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