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十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省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各级党委、政府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逐步健全,帮助200.4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以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十五”末,全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58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276万人,年均增加79万人。5年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2.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0万人。连续4年实现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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