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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6-7-6
【法律文号】:闽劳社函[2006]235号 【执行日期】:2006-7-6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闽劳社函[2006]235号
【字体:  
关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新调入职工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复函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贵市场转来的《关于要求为从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的职工办理事业社保的函》(海人函[2006]38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1、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58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再扩面,应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研究新的养老保险方法。待新办法出台后,再根据新的规定执行,因此,目前已经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新参保业务。
  2、根据省委编办《关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的批复》(闽编办[1998]188号)的规定,海峡人才市场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定编制。按照省政府“严进宽出”的要求,新增人员若要参保,可申报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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