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指导下,引导企业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岗位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职工实际收入与其所在岗位和劳动贡献相联系,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工资关系逐步与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接轨。当前,要以建设和谐社区、和谐工业园区、和谐企业等为契机,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企业健全工资分配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各级劳动保障、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职工家庭,认真听取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省国资委等部门,在全省选择10户国有企业和10户非国有企业作为省政府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的重点联系单位,定期总结、交流和推广典型经验,以此引导广大企业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经验,完善新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企业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新闻单位要共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促进我省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