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劳动局,主管局(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企业: 为了促进本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均衡工资率的形成,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决定在本市试行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企业人工成本预警体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一)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简称工资指导价位)是指一个地区一段时期内,从事某一职业(工种)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一般由高位数、中位数和低位数组成。 (二)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简称价位制度)是指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对各类职业(工种)工资水平进行广泛的调查,经过汇总、分析和修正,公布有代表性的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服务的制度。 (三) 价位制度的作用: 1. 劳动力价格比较。用人单位可以某一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比较单位内同一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高低程度,从而调整同类职工的工资水平。 2. 新招劳动力价格定位。用人单位招工时,可参考某一职业(工种)的指导价位,确定新招职工的工资水平。 3. 平衡作用。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工资指导价位了解某一职业(工种)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逐步形成工资分配的“行规”。 4. 集体谈判工资依据。工资指导价位为职工参与企业工资民主管理,开展集体谈判工资提供依据。 (四) 建立价位制度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公益性质,各有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每年的抽样调查和分析工作。1999年职业(工种)的样本由机电、轻工、化工、电子、电信、服务旅游、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行业和相关企业提供,抽样的具体事项工作通知见《关于做好若干职业(工种)工资水平抽样调查填报工作的通知》(穗劳社计[1999]1号)。 (五) 本市从1999年开始实施价位制度。1999年将选择若干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比较规范的企业进行调查,并于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期间在市、区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社会传媒公布约20个劳动力市场供求活跃的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 二、 关于企业人工成本预警体系 (一) 企业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人工成本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障费用;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等。 (二) 企业人工成本预警体系,政府对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和工资分配进行间接调控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本市1999年企业人工成本信息,通过常规性统计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汇总分析而成。 广州市企业1999年人工成本信息定于2000年1月份公布。 三、 本市公布的劳动力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适用于广州市各类企业(不含县级市企业)。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公布本地区劳动力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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