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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颁布日期】:1989-5-7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字体:  
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整顿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通知(失效)
  废止理由: 适应当时情况, 自行失效
  
          通知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然、易爆物质,安全要求高,管理使用不慎,极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一九八八年,天津市煤气公司第二灌装站因站外人员操作灌装,违反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烧毁厂房及从丹麦引进的液化石油气机械化灌装线,损失一百多万元。蚌埠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
由于施工人员对新安装的贮罐没有装设气相盲板,进行电焊补漏,导致盛装液化石油气的两个贮罐爆炸,死亡>人,损失三十多万元。还有一些单位的自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缺乏专业人员,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操作规定,超装液化石油气严重,以致多次发生用户钢瓶自爆,损失惨重。河
北定州市农机局所属液化气灌装站,因一个超装瓶爆炸起火,引起一百七十四个钢瓶连续爆炸,三百二十四个瓶被烧毁;武汉市汉口电力设备厂一职工家中的备用瓶因超装爆炸,死亡三人,重伤一人;湖北一起超装钢瓶瓶壁撕裂着火,死亡四人,烧伤十一人。为了从上述事故中吸取教训,
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前城市中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混乱,缺乏统一规划,供气>道不正常,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有的站没有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缺少安全管理手段等实际情况,特决定在一九八九年内对所有的液
化石油气贮灌(站)进行一次整顿。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城建、劳动、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所有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普遍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整顿。对符合《建>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煤气设计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
定》等有关规定的,列入定点厂(站)。对不符合规定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要求的,不准从事液化石油气的贮、灌工作,这些单位购得的液化石油气可实行由定点单位代存、代灌业务。各定点单位应根据自己的贮存能力,搞好此项代办业务。液化石油气代存代灌的损
耗率和管理费用由各地主管部门确定,并制订具体规定。
    二、各定点厂(站)要加强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工作,对贮罐、钢瓶要按规定检修;对灌装秤、压缩机、泵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厂(站)至少要有一名熟悉液化石油气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要杜绝
一切事故>患,确保运行和用户安全,严格限制外单位车辆及人员进入灌区,严禁外单位人员上岗操作;要抓好充装钢瓶的两次检斤制度,并严格出厂签字手续,杜绝超装瓶出厂(站),在一九九○年底前,各厂(站)应加装限制钢瓶超装的装置,否则应停止灌装;要制定措施,实现贮罐
区为无泄漏区。在进行整顿检查时,要对贯彻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三、要坚决杜绝由槽车直接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各地应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贮灌站建设及购买液化石油气槽车。要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销售。坚决禁止个体经营者从事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的买卖活动。
    四、各定点厂(站)及上级单位要督促和检查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凡因渎职、玩忽职守,违反规定(包括私自建站)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建、劳动、公安等部门,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在年底前结束检查、整顿,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建设部、劳动部和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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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当行政被告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印发《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印发《关于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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