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终了,财政专户存款账面结余与财政专户对账单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的款项 第111号科目 暂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暂付款项。 二、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应收款种类设置“暂付借款”、“固定性周转金”、“临时性周转金”和“其他”>级明细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暂付款 第121号科目 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 二、按规定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时,按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按差额部分,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限市社保中心使用。 第201号科目 临时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为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周转困难而临时借入的款项。 二、主管会计单位借入款项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本息时,按本金数,借记本科目,按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利息数,借记“其它支出”科目,按本息合计,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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