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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1999-10-9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1999年冬季征兵期间暂停办理招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了做好我市1999年冬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征兵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征兵期间暂停办理招工工作通知如下:
    在1999年冬季征兵期间(1999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暂停办理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征适龄青年(男为今年年满18至21周岁、女为今年年满18至19周岁)和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男为今年年满18至21周岁、女为今年年满17至19周岁)的招工手续。
    各职业介绍业务机构在征兵期间暂停举办以应征适龄青年为业务对象的招工、招聘洽谈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招工的,必须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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