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9-8-17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
【字体:  
广东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乡镇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镇煤矿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乡、镇、村开办的煤矿,个人或个人合伙开办的煤矿和国营煤矿开办的集体煤矿(以下简称乡镇煤矿)。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并对本地区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布置、督促和检查,并根据第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二)县人民政府定期布置、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情况,并根据第十九条 第二、第四款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三)乡(镇)人民政府对申领《安全生产准采证》者(省属国营煤矿在其矿区范围内开办的集体煤矿除外)进行审查;定期检查和报告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相互影响安全生产的矿井进行调解,并根据第十九条 第三款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第四条  各级煤炭工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行业管理部门)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实行行业管理,并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颁发《安全生产准采证》;
    (三)组织乡镇煤矿职工(第五条 第六款规定者除外)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四)帮助乡镇煤矿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五)对无《安全生产准采证》或违章开采的乡镇煤矿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乡镇煤矿开采范围地质、水文、老>等情况的调查;
    (七)协助政府对影响邻矿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调解和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对作出封闭决定的乡镇煤矿实行强制封闭;
本文共7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和今年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奥运会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
·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