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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专发管字[1995]第343号 【颁布日期】:1995-11-10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专发管字[1995]第343号
【字体:  
中国专利局人事部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局(处)、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人事司: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一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基本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化的专利制度,并且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
   在我国专利事业走过的十年不平凡的历程中,全国专利系统广大职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勇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在这当中,涌现出了不少廉洁奉公、成绩突出、职业道德良好的先进人物,他们在推动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全国专利系统广大专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过严格评选,中国专利局、人事部决定:授予刘永生等20名同志“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在专利工作中再建新功,再立新业。
   全国专利系统的广大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专利事业、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坚持专利工作的正确方向,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的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在全国专利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的专利事业呈现出更广泛的发展前景和蓬勃生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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