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 【颁布日期】:1988-2-3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
【字体:  
劳动人事部关于我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工作任务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已于一九八三年基本建成。该中心现有职工110余人,其中高级技术职务7人,中级技术职务4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该中心拥有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四百余台>,其中包括扫描电镜、程序
控制X射线衍射仪、电子拉伸试验机、24通道声发射仪、大功率X射线探伤机等在内的一批先进仪器设备。
    该中心设行政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技术监测室、试验研究室、培训情报室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杂志社。为适应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需要,最近又组建了商检实验室,已经国家商检局考核正式确认为我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国家级商检实验室。
    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几年来,在各地的支持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一批检测、试验、监督制造、仲裁检验等项目。
    为使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基层业务,为安全生产业务,现将该中心的任务通知如下,希望今后中心在完成其任务中能得到各地、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或协作承担下列检验工作;
    1.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包括制造、组装、在役的检验);
    2.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商检和安全性能检验;
    3.解决检验中重大的或具普遍性的技术难题。
    二、承担或协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下列方面科研项目:
    1.生产实际中重大的、关键性的安全质量问题;
    2.技术立法数据的验证;
    3.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应用;
    5.检测技术和方法的改进;
    6.新的安全检测技术的开发。
    三、对地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协作、交流等活动。
    四、承担材料制造厂的认证和材料制造监检;各类气瓶的性能测试和产品鉴定。
    五、承担锅炉压力容器有争议技术数据的复验与核查。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安全宣传和技术咨询。
    七、参与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和事故技术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预测。
    八、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有关标准、资料,建立数据库,为安全决策和安全技术业务。
    九、承担部和部科技委、锅炉局交办和委托的有关工作。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更新和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外语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测绘局各级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中央企业“博士服务团”成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