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精神,按照《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文人发[2000]54号),2001年继续进行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安排
2001年度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将于2001年第四季度组织进行。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01年11月1-10日将推荐评审高级职称材料上报。
二、关于推荐评审程序
申请晋升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评审程序上报材料。经审核,凡不符合推荐评审程序的人员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三、关于评审材料
(一)向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任职资格,须提交的材料有: 1.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2.《推荐评审职称专业人员一览表》1份(按正副高分别填写,并加盖公章)。 3.个人评审材料分为A袋、B袋,其中A袋准备25份,B袋准备1份,每袋封面上须粘贴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A袋包括以下材料: (1)《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表》1份。 (2)个人业务自传(2000-3000字)1份。 B袋包括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复印)一式3份。 (2)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1份,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分数线或免试条件者,要附有关文件。 (3)职称证书复印>1份。 (4)学历证书复印>1份。 (5)获奖证书复印>每>1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且能反映自己水平的著作论文。 ①专著3部(若报送复印>,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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