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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颁布日期】:1987-10-6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字体:  
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布《农村电工服务守则》的通知

    为了加强农村电工队伍建设,进一步端正行业作风,搞好优质业务,现将《农村电工业务守则》印发给你们,望迅速传达到广大农村电工。同时,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村电工队伍的领导,搞好农村电工队伍的作风建设。要教育农村电工,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思想,认真贯彻《农村电工业务守则》,使农村电工成为一支勤勤恳恳为农村电气化事业业务的生力军。
    2.要把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作为当前农电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要坚决执行电价>策,抓好农村电价电费管理,限期把过高的电费降下来。
    3.抓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触电伤亡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附:农村电工业务守则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策,刻苦钻研技术业务,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业务。
    2.发扬“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光荣传统,遵守职业道德,不以电权谋私,不吃请、不受礼。
    3.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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