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国家教委关于审批认定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教委 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厅〔1995〕1号)要求,各地在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建设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 的建设和评估工作,并于1995年11月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备选学校材料报送了国家教委。经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审议小组审议,国家教委审批批准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296所学校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 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建设和评估工作在各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端正了办学方向,推动了职业中学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改善了办学条件,增强了办学活力,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也提高了 职业中学的声望和地位。 希望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学校,进一步加强建设,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业务,为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附>: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北京市外事业务职业高中 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