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教委 通知 现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岗位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岗位培训的依据。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培训。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委成人教育司。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岗位规范(试行) 一、基本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学校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培养基地。 2.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行政及管理工作,决定学校的有关重要事宜。 3.配合党组织做好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 4.协调、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工作,科学地管理学校,确保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探索教学、科研、生产互相促进的学校发展模式。 5.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争取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 6.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成人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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