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颁布日期】:1983-8-16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字体:  
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
【题    目】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教育部
  
  
          全文
    为了便于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并进行检查验收,现对普及初等教育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暂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普及初等教育要求学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坚持读满修业年限,并达到小学毕业程度。鉴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在现阶段一般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为:
    (一)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二)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
    (三)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达到95%以上,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达到90%左右,其他地区达到80%左右;
    (四)在12至15周岁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各省、市、自治区应参照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自治县、旗)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对经济、教育基础较差地区的要求,还可以适当低一点,宽一点。
    二、对基本要求的解释
    (一)学龄儿童入学率是指已入全日制小学和多种形式简易小学(包括教学班、组)的学龄儿童数占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学龄儿童在小学实行五年制的地区系指7至11周岁儿童,在小学实行六年制的地区系指7至12周岁儿童(6周岁入学的地区,可依此推算学龄儿童年龄)。居住分散、教育基础差的少数民族地区学龄儿童的入学年龄是否需要适当放宽,由有关省、自治区自行规定。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和《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2008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地震灾区开展技工培训援助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和2008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填报2008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的通知
·职业水平考试专业设置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