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关于教育部部属建设单位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内容与深度的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教育部 全文 一、初步设计文件是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对单项工程设计中各个主要问题作出的基本决定的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和必要的设计图纸。 二、文字说明的内容(较简单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略去与工程无关的部分) 1.概述: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计依据(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与日期、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书、设计方案是否经过有关方面研究等),建设地点的一般自然条件(温度、湿度、降雨量、风速、风向、地下水位高度、冻结深度、地震烈度、标准风载、雪载等),设 计的指导思想,本工程的基本数据(建>面积、使用面积、平面系数、层数、结构、概算总值等,特殊建>尚应说明建>体积)。 2.建>设计部分:总平面位置选择的依据,建>基地的地形、地貌、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道路交通情况,设计标高的选定;建>物平面组合及房间布置原则,立面造型及与四周环境的协调配合;建>层数、层高、开间、进深、走廓宽度;室内装修标准(包括各种房间及走道门 厅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的做法及标准),外墙面的装修标准等。 3.结构设计部分:地质钻探情况,地基承载能力及基础型式的确定,结构形式、柱网尺寸、墙体厚度、设计荷载及楼板选型、抗震设防的具体技术措施等。 4.给水排水及消防设计部分:设计流量及水压的计算,管线的配置原则,水的净化、软化及冷却措施,管道材料的选择,给水排水设备清单(注明设备的名称、台数、型号、主要性能、单价、总价、厂家名称等,以下的设备清单内容同)。 5.电力及照明设计部分:电源及配电方式,电负荷的计算(包括各种设备的设计负荷及房间的照度标准),电线材料的选择及敷设方式,照明灯具的选择,配电设备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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