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请中央和各地党>领导或劳动部门领导在电视台发表讲话,在报刊上撰文宣传《劳动法》,在宣传周内,电视、广播、报刊集中报导宣传、贯彻《劳动法》的活动,掀起《劳动法》正式实施前的宣传热潮。 2.劳动部门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劳动法》宣传队深入基层宣讲《劳动法》,也可将文艺节目带到基层,用文艺形式宣传《劳动法》。 3.各地党>领导和劳动、工会等部门领导一起深入企业检查《劳动法》学习、宣传、贯彻的情况,做好《劳动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城市的主要街道、路口张帖和悬挂宣传《劳动法》的标语、口号、宣传挂图,有条件的也可设点咨询,回答群众的问题。还可以采用宣传车的方式进行宣传。 以上两项活动,各地劳动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 附>:《劳动法》宣传资料目录 1.《劳动法》宣传提纲(中宣部、司法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编) 2.《劳动法讲座》(劳动部编,劳动出版社出版) 3.《劳动法学习宣传纲要》(劳动部>策法规司编,劳动出版社出版) 4.《劳动法释义》(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编,工人出版社出版) 5.《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劳动部办公厅发文) 6.《劳动法挂图》(劳动部>策法规司和中国劳动报社合编,可向中国劳动报社征订) 各地可根据上述目录提供的资料,结合实际编写用于咨询日和宣传周的散发或咨询材料。 附>:《劳动法》宣传口号 1.《劳动法》是劳动者的保护神 2.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贯彻《劳动法》深化劳动体制改革 4.贯彻《劳动法》加强劳动法制建设 5.贯彻《劳动法》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6.学习贯彻《劳动法》,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7.贯彻《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8.贯彻《劳动法》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9.热烈祝贺中国第一部《劳动法》诞生 10.《劳动法》将于1995年元旦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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