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条例》。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根据本章需制定《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条 规定了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执行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 第七十一条 确定了社会保险水平的原则。 第七十二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五条 需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规定》。 第七十三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 执行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职、退休的暂行办法》、《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等。 需制定《城镇企业职工死亡待遇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规定》。 第七十四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执行依据:《企业职工养老基金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经费、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社会保险会计制度》。 需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组织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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