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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4-8-31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字体:  
劳动部关于印发“贯彻《劳动法》的依据和需立法的项目”、“应与《劳动法》配套的立法项目工作计划表”的通知

    需制定《最低工资条例》、《推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四十九条   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执行依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十条   规定了工资支付制度。
    需制定规范性文件:《关于工资支付的意见》,11月底以前下发。
    第五十一条   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制度。
    执行依据:本条中的“依法”主要指政务院《关于各地厂矿对法定假日工资发放办法》、《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等。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根据本章需制定《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
    执行依据:《矿山安全法》、《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通知》、《关于加强领导,防止企业继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安装工程安
全技术规程》及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第五十三条   规定了“三同时”制度。
    执行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劳动部门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的暂行规定》、《矿山安全法》、《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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