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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4-8-12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字体:  
劳动部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技工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劳培字〔1991〕4号)的要求,经评估,现批准下列47所技工学校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
    西安电力技工学校
    宝鸡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宝鸡铁路司机学校
    陕西省交通技工学校
    ○一>基地技工学校
    陕西兴平化工技工学校
    陕西省宝鸡市技工学校
    甘肃省冶金技工学校
    长庆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
    >夏电力技工学校
    水电第四工程局技工学校
    西>电力技工学校
    呼和浩特铁路司机学校
    重庆机械技工学校
    重庆五一技工学校
    四川乐山市技工学校
    四川省南充市技工学校
    四川省机械技工学校
    重庆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水电第五工程局技工学校
    水电第七工程局技工学校
    西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
    西昌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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