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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务院 【颁布日期】:1979-6-25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务院
【字体: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部队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安置工作的通知

    七、部队与地方办好交接手续
    为了使地方民>和卫生部门掌握退伍义务兵慢性病员、精神病员的治疗情况和评定了残废等级人员的残废情况,当伤病残战士退伍时,原部队团以上后勤机关应负责出具病情或伤情介绍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并在退伍证上予以简要记载。
    对于特等、一等残废军人需入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休养的,原部队师以上机关,应事先与有关省、自治区民>部门联系妥当,再办理退伍和交接手续。
    八、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批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安置好
    安置这批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有一名负责人亲自主持,吸收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研究解决安置工作当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工作,使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安置好这批伤病残战士,对鼓舞部队士气,加强国防和
实现“四化”的密切关系与重大意义,要反复强调安置好退伍伤病残战士,支援人民解放军,是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可推诿的共同责任,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勇于承担这一任务,和部队及当地安置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坚决贯彻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措施。
    部队要切实贯彻本通知上述各项规定,要做到对伤病残战士治愈或基本治愈后再办理退伍。部队各级政治机关,应负责做好伤病残战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他们进行党的光荣传统和务农光荣的宣传教育,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宣传各项安置>策,如实地说明地方实
际情况,不要随意许愿。把思想工作做成熟,使伤病残战士自觉>从组织安排,愉快地退伍回乡。
    对这批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各部队将于今年七月份起开始运送。部队和地方,应当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在今年内把这批伤病残战士安置完毕。
    今后对部队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的安置,均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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