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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1993-10-15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务院办公厅
【字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援藏工作请示的通知
【题    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援藏工作请示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援藏工作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注】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  1993年9月28日)
  
          全文
    国务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搞好教育援藏工作,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于1993年3月9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了教育支援西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出席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承担有办学任务的27个省、市政府的秘书长和部
委教育司的负责人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代表共同签署了《教育支援西藏协议书》,落实了内地为西藏办班的任务。为把今后的教育援藏工作落到实处,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贯彻“长期坚持,努力搞好,不断完善”的方针,实行“对口、定点、包干责任制”
    教育援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展西藏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快西藏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重要措施。有关省、市和部门要把教育援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尽职尽责,把教育援藏工作落到实处。
    (一)国家教委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教育援藏工作的>策;与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商定内地西藏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西藏提出的内地西藏班每年招生和毕业生分流意见,协调各地、各部门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内地西藏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调研和评估,总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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