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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2-12-14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字体:  
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关于印发《全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
    现将《全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做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
    附>:全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纪要
  
          全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纪要
    国家科委体改司于1992年12月5日至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全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会议。4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负责民办科技统计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西藏、青海、南京未派人参加)。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部署1992年度民办科技统计工作。

会议期间,体改司通报了国家科委进一步推动民办科技机构发展的基本方针、>策和将要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步骤,以及对民办科技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与会代表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畅所欲言,各抒已见,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1.积极扶持、引导民办科技机构的健康发展,必须做好民办科技统计工作。
    发展、壮大民办科技机构,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兴办科学技术事业的兴旺局面,是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方向,这将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民办科技机构的发展壮大,创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可以预言,民办科
技机构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在数量、规模和水平方面都将有新的更大突破。
    各级科委是民办科技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民办科技机构的新发展,必然对科委的扶持、引导和管理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科委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制定出新的>策和措施,以保证民办科技机构在国家产业>策、科技>策的宏观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合理的产业
布局和地区特色,健康、持久地发展。统计工作是制定各项方针、>策的基础,是评价>策法规等实施情况的重要依据。各级科委只有通过加强民办科技统计工作,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科技机构的现状、发展趋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地制定出有关>策和措施,才能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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