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产品质量生产装置:包括催化重整、制氢、石脑油加氢、汽油加氢、航煤加氢、柴油加氢、蜡油加氢、润滑油加氢、石蜡加氢、汽煤柴油酸碱精制、临氢降凝、迭合、烷基化、甲基叔丁基醚装置。 (四)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装置:包括气体分馏、芳>抽提装置、芳>分离、岐化、异构化、>化、醚化、丙烯聚合装置以及其他综合利用后加工装置。 (五)环境保护生产装置:包括航煤脱硫醇、汽油脱硫醇、液化气脱硫醇、气体脱硫、硫磺回收、尾气处理、污水汽提、污泥焚烧装置。 (六)生产性公用辅助工程 1.动力系统: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风、冷冻系统。 2.生产维修系统:包括设备维修、电气维修、仪表维修、建>维修系统和其他维修系统。 3.环保系统:包括污水预处理、污水处理、废液处理、废气处理、废渣处理、噪音防护设施、环境监测系统和配套的化学品药剂站。 4.储运系统:包括原油储存、液体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固体原材料及产品储存、气体储存、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轮船运输、管道运输系统。 5.检验计量系统:包括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系统。 6.通讯、电子计算机及仿真模拟系统。 7.生产管理及后勤业务系统:包括厂区内的生产调度用房、消防设施、安全卫生保护设施、各类生产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的道路竖向、大门围墙、厂区绿化工程。 二、250万吨及以上,500万吨以下原油加工税率为5%。 三、100万吨及以上,250万吨以下原油加工(边远省区、贫困地区经国家批准除外)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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