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制定了《能源部电力高等学校档案分类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各电管局、电力局及归口管理单位所属的职大、中专等其它学校可参照执行。 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告部办公厅和教育司。 附:能源部电力高等学校档案分类办法 【注】 (试 行) 目 次 高等学校档案分类规则高等学校档案分类表 (一)简表 (二)详表高等学校档案案卷构成格式高等学校档案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的构成格式 (一)案卷目录 (二)文件目录《电力高等学校档案分类办法》使用说明 高等学校档案分类规则 为实现电力高校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促进高校档案工作的综合整体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高校及社会各项工作业务,特制定本规则。 1.主题内容 本规则规定了高校档案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设置及标识、档号编制及不同裁体的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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