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努力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的指示精神,最近我们对如何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策的贯彻执行,我保险公司的涉外保险业务近年来有了迅速发展,目前开办的险种己达四十多种。除青海、西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办了涉外保险业务,业务量平均每年递增10%左右。我设在海外的保险机构业务,近年来也有较大的发展。我在香 港和澳门的四家保险公司一九八四年收入保险费比一九八三年增加近30%。这几家公司的盈利也逐年增长。 开展涉外保险业务,对我国对外贸时和经济交往中的风险(包括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给予经济保障,提供防损业务,对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增强外商来华投资的信心,起了积极作用。 > 涉外保险的保险费收入,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贸易外汇收入,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并积极开拓这项业务。目前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发展比较缓慢,其保险费在国家全部非贸易外汇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同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极不相称。以办理时间较长、保险费收入占首位的进出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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