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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1998-9-30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务院办公厅
【字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全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中发〔1997〕19号)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
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强化的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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