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劳部发[1995]43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再就业工程》是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为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提供再就业条件,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系统工程。为抓好这一工作,拟请省政府领导参加,以《再就业工程》联席会议形式领导和协商全省《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省厅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摆在今年劳动工作第一的位置。为此,已成立《再就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赵钟恒厅长任组长、张国良副厅长任副组长,并抽调得力人员,线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及时了解全面情况,研究政策措施,指导《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各市地要把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为今年工作的大事来抓,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定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为政府当好参谋、抓好落实,掌握进度,并每季度向省劳动厅报告一次《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二、 抓紧调查,摸清情况,要组织和发动企业、街道与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再就业工程》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求职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失业6个月以上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职工和6个月以上基本生活无保障的企业富余职工。要逐企业、逐户摸清情况,分类登记,建档建卡,做到心中有数,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各市地的调查摸清底情况务于三月二十日前报省厅就业处。 三、 立即行动,组织实施。从接到文件起,立即着手行动,不要再等。按照劳动部和省厅的要求,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搞好调查摸底,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再就业工程》要依靠当地政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两个基地”的作用。各级劳动部门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管部门,要从创造市场环境,培育市场机制,完善市场功能,加强市场调控等方面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各级劳动部门内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要按照就业服务体系各项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注重失业保险、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劳服企业之间的相互衔接,搞好“一条龙”服务,力争使我省再就业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 四、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再就业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且与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重视、理解和主动参与,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介,对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和大造舆论,呼吁全社会都理解、支付《再就业工程》,提高《再就业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度,还要发挥街道、乡镇及居委会的作用,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失业职工和富余人员家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从人皆知,为实施《再就业工程》奠定好思想基础。 (该转发文件请在“国家法律法规”栏目中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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