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转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
近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明 显的成绩,残疾人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国家先后颁布的《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及残 疾人事业“八五”、“九五”计划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主要表现在:残疾人康复、教 育、就业等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扶残助残的 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残联的组织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法制建设等为残疾人事业 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我省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目前仍滞后于全省经济 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之与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相协调,走在全国的前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残疾人事业是社会 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采取有力 措施,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步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 疾人 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积极配合,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和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省仍有4.6万贫困残疾人,有13万残疾人生活比较困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 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政府的扶贫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开展小额信贷扶贫 到户工作,接受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地方要按省的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动员社会力量 ,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解困活动,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力争在全国率先解决贫困 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按比例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府〔1995〕4号文件精神,做好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尚未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地方,要在今年年底前建 立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制定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为残疾 人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各级劳动部门要把各单位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定和维护残疾职工 劳动权益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加强监督和检查。具体操作办法由省残联会同省劳动厅制定。 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关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贯彻《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
·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0)
·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