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
(有效)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
审查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管理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根据《劳动法》及省政府和劳动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审查备案的劳动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管理及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遵循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劳动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奖惩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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