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劳险[1998]20号
(有效)
各市、县(市)劳动局、各有关部门(行业):
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和行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提前退休,特别是在办理病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扩大范围,新开口子,导致退休人员过量增长,退休费用大幅度增加,同时也造成了地区、行业之间的相互攀比,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为切实加强对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1997年以来的职工提前退休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移交我省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应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下岗人员可以提前退休规定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对本地区、本行业1997年以来办理的退休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类分析,并按照附表的要求如实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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