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厅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各市、县、自县劳动局、社会保险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相纠正违反国家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1999]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按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退休审批权限的规定,统一由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报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由县级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劳动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经地级以上市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审批表》同时附上病历记、《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和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报地级以上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经地级以上市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4.按照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1998年至2000年内有国家下达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提前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市劳动部门审核,报省劳动厅审核,并经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5.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劳动厅审批,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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