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字体:  
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已翻印下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
筹移交地方管理的规定,现依据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1997〕151号)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
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1998年9月1日起,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现移交我省管理的企业、单位,按照先移交后调整的原则,统一参加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由省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并负责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二、1998年9月至12月,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保持不变,仍按行业原规定执行(国有重点煤矿按《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发〔1998〕22号规定从1998年7月起,下同)。
从1999年起,调整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起步时不低于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13%。煤炭、银行、民航系统的企业、单位经过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与我省地方企业相同的缴费比例,铁道、邮电、电力、石油、有色、中建、交通系统的企业、单位,原则上经过3年时间逐
步过渡到与我省地方企业相同的缴费比例。具体调整办法,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财政部同意后,由省政府批准实施。
从1999年起,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省政府确定的统一比例执行,一次到位。
从1999年起,职工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原则上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全省职
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企业以全部职工上一年缴费工资总和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从1998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比例进行建立或调整。职工调动、死亡或退休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均按11%的帐户进行计算。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前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符合国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转发《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退职人员是否享受2005年和200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特调待遇的复函
·关于退职人员是否享受2005年和200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复函
·关于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做好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地方安置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关于2006年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补充通知
·关于公布200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