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北京市科技局等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北京市科技局等
【字体:  
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人事部、财政部人专发(1994)4号《关于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的通知》的精神,我市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安贞医院吴英恺和北京儿童医院诸福棠的院士津贴应做相应调整,数额由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元。自1993年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发放办法依旧。现将人事部、财政部文件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