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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1999-6-7
【法律文号】:粤劳就[1999]182号 【执行日期】:1999-6-7
广东省劳动厅
粤劳就[1999]182号
【字体:  
关于在全省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通知

  广州市、深圳市、各地级市劳动局:
  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劳社厅函[1999]87号)的要求,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因特网)覆盖面广、功能多、投资成本低的优势,加快我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均在INTERET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有条件的县级市和县也可以建立,并通过网站的连接形成覆盖全省、面向社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信息网的主要功能,是向社会提供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和劳动政策法规查询、咨询服务,同时实现区域间劳动力供求信息和普通工作信息的传递。地级以上市的劳动力市场网站最迟应在1999年12月30日前完成,县级市和县暂不作统一要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建设,由省统一制定规范,各地必须按省的规定办理,以便相互连通并形成规模。具体要求见附件。省厅将于明年1月对各市的网站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INTERET网站的建设既是我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形象工程,各级劳动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范,与局域网的建设配套进行,确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并认真抓落实。省厅成立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处,日常工作由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各市要于7月30日前制定工作计划并报省厅备案。联系人:王兆春,联系电话:020—83192865,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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