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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计委、财政部 【颁布日期】:2002-3-25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家计委、财政部
【字体:  
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柳州铁路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4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作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柳州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系统内其他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

(一)初级工:80元/人

(二)中级工:150元/人

(三)高级工:200元/人

(四)技  师:280元/人

(五)高级技师:350元/人

二、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中提取的考务费:

(一)上缴铁道部人才服务中心的按《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二)柳州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取的考务费,不分技术等级,统一按15元/人计收;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属事业性收费,请收费单位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亮证收费;除规定的收费标准外,不得擅自提高或以其他名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收费时应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并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有关事项按《通知》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435号),参见《物价公报》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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